嘉湖路改造完善工程(EPC)
嘉湖路改造完善工程(EPC)详情
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、龙华区
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: (1)设计资质: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(道路工程)甲级及以上资质; (2)施工资质: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; 项目总负责人(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)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,包括注册建筑师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、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;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,取得高级技术职称。 其他要求:①具备相应注册建造师资格的,还应具备个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。②项目总负责人(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)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、施工项目经理。
中标人: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
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
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
嘉湖路改造完善工程(EPC) 2026-4-10 本文被阅读 7 次

